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第77个问题整改销号报告
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第77个问题主要内容是:建立实施好河长制,加强上下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管理。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措施及目标
1、健全组织体系,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库长制。
2、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建立“一河(湖、库)一策“,明确整治路径、目标和时间节点,编制治理规划和方案。2017年11月底前出台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16处河(湖、库)的河长制“115”治理保护工作指南。2018年6月完成市、县两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库)“一河一策”编制工作。2018年底完成全市“一河一策”编制工作。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2017年10月底前出台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考核与激励制度。根据省统一工作安排,于2018年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三区2017年度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进行考核。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建立河长制工作各项制度,开展“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按省统一部署,组织对各县市区及市直三区河长制工作验收和考核,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构建组织体系。出台了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河(湖、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市、县两级河长办,开展河(湖、库)长制日常工作,明确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库)长,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完成。
2、开展各项基础工作。开展了河长制公示牌埋设工作;组织开展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完成了市级领导包保的16处河(湖、库)河长制“115”治理保护工作指南。
3、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印发了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查制度、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6项制度,组织了对7县市区及市直三区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验收,完成了省对我市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验收。
三、下步工作措施及销号时间
计划12月12日前全部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并销号。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为:
1、落实河长制工作保障。强化河长巡湖,组织开展河(湖、库)长制工作督导、检查,狠抓河长制工作各项制度落地,保障河长制工作经费,落实基层河湖管护人员。
2、扎实推进基础性工作。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河长制公示牌埋设任务,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领导包保的16处河(湖、库)“一河一策”。
3、按要求抓好考核工作。根据省统一工作安排,于2018年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三区2017年度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的考核。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12日,共7天)向孝感市水利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周兴秋, 电话:0712-2700210
承 办 人:徐 劲, 电话:0712-2700308孝感市水利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