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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孝财采发[2008]58号)文件要求,市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组织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安排和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统一思想,迅速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圆满完成了本次专项检查自查工作。
自查情况表明,市直水利系统凡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都实施了政府采购,不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采购方式及执行情况没有违规现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目录的项目都执行了集中采购;工程均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没有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上级专项资金都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