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为止,我国已颁布了《水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实现了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经验水利向法治水利的重大转变,水利事业逐步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日渐频繁,法律授予了水行政执法特殊的使命。同时,也对水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然而,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水行政执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
制约症结
水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我国的水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建成,但由于国家立法的原则性较强,难以全面兼顾各地实际,无法将实际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加以规范。概括起来,水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配套规范、实施细则不完备,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对水行政执法的指导和可操作性;已制定的水法律法规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操作性弱、地方特点不突出;立法相对滞后、脱离实际,有些又过于笼统,不能跟上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的实际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缺乏有机联系,重叠、交叉、矛盾乃至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
管理体制不顺 运行机制乏力
执法机构不统一,流域机构没有独立的建制,严重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力度;编制和经费渠道不统一,有行政编制、财政全额拨款的,有事业编制、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还有其他性质编制、自收自支或没有稳定渠道的等等,执法人员的身份、工资待遇、津贴保险等根本保障问题没有落实,严重影响了队伍的稳定;兼职比例大,队伍专职化不够,严重影响了执法的效率、效果和质量;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交叉等严重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正常进行和执法的严肃性。
执法环境不容乐观
水行政执法线长面广,环境复杂,执法难度大。由于水法律意识不强,实践过程中,许多单位以各种借口不配合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加之行政干预等因素,导致水行政执法困难,以至受阻。统一着装取消后,客观上增加了力显单薄的水行政执法的难度,暴力抗法时有发生,执法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法律的尊严受到挑战,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认识存在误区
以突击检查和不定期执法检查代替日常依法治水管理,致使大量的水事违法行为游离于水行政管理之外;认为水行政执法就是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而对水事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认识不足,对纠正一般水事违法行为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水行政执法就是收费,其实依法收费只是一项重要内容,而不是全部内容,水行政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各项水利法规的贯彻实施,保护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出一个安全的水事秩序和环境;对执法程序重视不够,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
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水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是学水利专业的,学法律的很少,对水利专业技术掌握得很多,但对法规知识却知之不多,对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掌握、钻研得不够,整体素质、水平有待提高。且水政监察机构大多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水政监察人员多数兼职,很难完成应承担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安全屏障
水行政执法中目前尚存的一些问题,其致成原因是多层次和多方面的,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完善涉水法规 保证规范执法
水法规的配套完善亟待重视。首先要提高立法层次、充分执法依据、增强执法权威和力度。要加快水工程保护、水功能区管理、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立法速度,使相关管理与执法活动具有充分执法依据,增强水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力度,其次,要完善配套法规,增强水行政执法的可操作性。
理顺体制机制 实行有效管理
统一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水政监察专职人员比例,根据国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要求,实行水利系统内部综合执法;要统一执法网络,组建部、流域机构及地方等各级执法机构,形成机构健全、机制协调、政令畅通、运行有力的水行政执法网络体系;要统一执法文书,全国使用统一定式的执法文书,并保证规范运用。还要搞好同公、检、法、司等法制部门及林业、土地、环保等有关行政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多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来推动水利法制化进程。
加强宣传引导 营造执法环境
充分利用法制宣传阵地,采取多种法制宣传形式,强化舆论导向,增强全民水法律意识和水法制观念,为依法治水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别要注重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中,要借助新闻传媒的大众效应,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水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法律宣传中的重要作用。
疏通经费渠道 强化执法保障
应该有稳定的财政渠道用以保证水行政执法工作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投入,逐步落实执法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对其执法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行明确的规定;切实为水行政执法营造宽松和悦的环境氛围、提供稳定充分的政需保障。
明确执法责任 强化执法监督
明确执法责任,拓宽监督渠道,规范执法行为,是搞好水行政执法的重要保障,要本着执法与监督并举的原则,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为重点,明确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把执法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内强自身素质 打造良好形象
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机制,加强在岗水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坚持持证上岗,并实行执法证年审制度;建立激励机制,保持水行政执法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作风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