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孝感水土保持形势的思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就加强生态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对水土流失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土资源也是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基本要求,使有限水土资源持续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社会需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是水利科学发展的基本原则,也是建设平安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的目标追求。目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与“两型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注重水土资源的流失治理,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推进孝感生态文明建设,是摆在我们水保工作者面前一项重要课题。
一、水土流失现状、原因、影响
由于自然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孝感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生态环境状况较为恶劣,属湖北省八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之一。据2006年底湖北省遥感遥测数据,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514.52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8%,主要分布在北部滠水、环水上游的大悟、孝昌,涢水、大富水中上游的安陆、应城等。按侵蚀强度分级:轻度(500-2500吨/平方公里/年)1087.93平方公里,中度(5000-8000吨/平方公里/年)747.66平方公里,强度以上(8000-13500吨/平方公里/年)严重水土流失面积678.93平方公里(其中大悟203.8平方公里,孝昌113.06平方公里,安陆177.23平方公里),其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也有重力侵蚀,以面蚀为主,次为沟蚀兼有滑塌。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区域自然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频繁,农业生产条件遭到破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阻碍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并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其一、土壤质地变坏,肥质下降。长期的水土流失,使土壤失去肥沃的表土层,造成土壤沙化、石化,有机质养少,土质变劣。年土壤流失量777.3万吨,按肥土层厚30厘米计算,相当于损失耕地约3万亩,损失土壤养份约14万吨,折合经济损失3553万元。同时,由于土地越来越贫瘠,土地产出率愈来愈低,形成“越垦越流失,越流失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
其二、沟壑增多,耕地减少。由于径流冲刷,溯源侵蚀活跃,坡耕地被切割得支离破碎,形成千沟万壑,使得耕地面积减少,土地资源逐渐丧失其生产能力,不能继续利用,加剧了该区土地资源的危机。
其三、生态环境失调,自然灾害频繁。水土流失使土壤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恶化,流域蓄水、滞水及保水能力降低,从而导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据统计,1958年至2001年间,桐柏山区共发生特大洪涝灾害13次,特大旱灾11次。一遇暴雨,便暴发山洪,造成堤防决口,道路被毁,农田水打沙压,一遇干旱,则库塘干枯,河道断流,造成农业减收,人畜饮水发生困难。如发生在孝感市环河流域内的“96.7”大洪水,由于水土流失造成流域径流汇流历时变短,洪峰模数增大,在降雨量比1954年少的情况下,洪水流量却比1954年大,造成环河西堤漫顶,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又如安陆市孛畈镇1998年的两次暴雨,不仅冲毁了塘堰、河坝等水利工程建筑物,而且造成14米公路被冲断,1500亩农田被水打沙压,50多间房屋被冲倒,直接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2001年,桐柏山区又发生特大旱灾,旱情持续120多天,孝感市受旱面积达394万亩,因灾绝收面积74万亩,另有13万亩晚稻无水插秧。其中农作物受旱面积293万亩,占农作物总面积的83%,绝收57万亩;林果基地受旱65万亩,占基础总面积的78%,有7万亩苗木因旱严重受损;水产受旱36万亩,占放养水面的41%,有11万亩因旱绝收。全市55个乡镇708个村组中有50万人、16万头大牲畜饮水出现困难。大悟、孝昌等地城镇正常供水曾受到严重影响,其中孝昌县城区一度出现停水;孝感和应城城区的供水主要靠从汉江南水北调解决。严重的自然灾害,给工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损失。
其四、淤塞水利设施,降低工程效益。径流携带泥沙,导致下游河道、水库、塘堰等水利设施严重淤塞,工程效益日趋减弱,大大缩短了水利工程寿命,降低了工程效益。由于泥沙淤积河道,致使规划区主要河流防洪标准逐年降低,为此,自1994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投入巨资,用于整治府环河、汉北河以及滚子河、大富水河道,以满足防洪要求。据水文观测:环水大悟城关段,24年内河床淤高2.2米,平均每年淤高9.16厘米;夏店河80年代比60年代河床高出1.8米;随州市厥水上游表苔段河床每年抬高10厘米。由于河道淤塞,致使堤防防洪标准降低,易造成堤防被冲毁,农田被淹的灾害,沿河两岸形成的渍害低产田增加。另据典型调查,大悟县夏店流域5座小(二)型水库有3座死库容基本淤满。安陆市龙泉观水库,总库容12万立方米,由于上游开山采石,三年时间内水库淤积深6.2米,使小(二)型水库变成了5万方左右的塘堰。
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有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地质灾害等自然因素会导致水土流失,但人为因素是加剧水土流失的根本原因。我市自然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自然资源的活动日趋频繁,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造地毁林、陡坡开荒、随意倾倒工程废土废渣等忽视生态保护的现象一定程度的存在。加剧了自然生态平衡的破坏,产生了新的水土流失。首先表现在陡坡开荒破坏植被,人口增长,生态环境承载力加重。虽然以往的乱砍滥伐林现象得到遏制,但留下的后遗症及陡坡开荒使丘陵区林草覆盖率日趋减少,造成一定面积的残次稀疏林和荒山荒坡,使地表径流得不到有效拦蓄,土地资源与人口分布不均,使局部地区土地超载。如水土流失严重的我市某县,部分地方人均耕地不足0.4亩,为了生存,与林与草争地,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其次,在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与困难。多年来,我市根据自身特点,加强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开展了小流域、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为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以及在增产增收、蓄水抗旱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水土流失治理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困难,一是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普遍不强,对开展水土保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当前轻长远,重工程建设轻环境保护等现象一定程度的存在,对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规有一定影响。二是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进度不协调,部分项目以招商引资产业开发等借口在立项环评时绕过水保方案编制审批,“三同时”制度难落实与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共存,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还需力度。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困难。执法量大、面广,水保执法人员有限,水土保持机构不健全,个别县市还没有水保机构。经费难落实,我市水保监测站和分站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保障人员生活,无经费维持设备运转。社会市场因素干预,执法阻力较大。四是投资不足,治理任务艰巨。目前全市仍有2514.52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治理任务繁重与资金投入不足以及配套资金难到位的矛盾十分突出。五是城市水土流失加剧难以有效遏制。高速开发使城市原有地貌被不透水的硬化地面取代,进一步恶化城市生态环境、影响城市气候变化。开发建设活动产生大量的松散堆积物,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淤积城市蓄排水利工程,降低城市水利工程效益和城市防洪能力,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安全。
二、水土流失治理形势与思考
我市的水土流失治理从建国到现在一直被各级政府所重视。1956年成立了孝感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并在大悟金鼓建立水土保持综合试验站,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治理。1997年,市水利局成立了水土保持科,并于同年成立了孝感市白云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总站(现已经市编办研究决定,改为监督监测分站),具体负责预防监督和水土流失的治理。2004年,市水政监察支队整合,内设执法科工作重点放在水保监督执法和水保“两费”征收方面。孝昌、大悟、安陆相应设立了水土保持股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实行分片落实,配备了专职监督检查员,其他县市区也在水政监察大队内设了水保监督中队。目前,全市经编委批准设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5个,从事水土保持工作人员136人,其中基层水保站116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县市还在乡镇聘任了兼职水土保持监督员,形成了市、县、乡分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体系。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防治、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加强了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特别对大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进行了有效的督查,尤其对高速公路、铁路、天然气等项目进行了有效督查,促使建设方按“三同时”制度落实了各类水土保持工程。
在具体治理措施上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阶段为建国初到1996年,主要以大面积开展坡改梯和部分水保林、经济林建设: 第二阶段为1998年至2001年,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治理措施由前一阶段单一坡改梯逐步向发展经济林、水保林为主,同时大面积实施封禁治理的模式发展; 第三阶段,从2002年至今,按照水利部文件《关于加强封育保护,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通知》(水保[2001]529号)的精神,治理措施在坚持第二阶段的治理模式外,坚持工程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大量融入了“依靠生态自我修复”为主的防治理念,将“人与自然和谐”的治理目标提到了重要位置。截止2008年,全市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38.5平方公里,兴建基本农田35.4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171.66万亩,经果林20.8万亩,创造经济效益3.5亿元,水土保持对促进孝感市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践证明,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科学发展,才能协调人与自然和谐,水土保持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面对日益复杂和严峻的生态环境,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我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居安思危、奋发图强,遵循水土的自然规律,按照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加强水土保护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遏制新的水土流失,创造优良生态环境,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孝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㈠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土流失治理的认识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本。水土保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水土保持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更加凸现。“两型社会”核心内涵是以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追求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要前提,加强水土保持,有助于涵养水源和培育地力,促进水土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是保护水土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水土流失不仅使水土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也是造成面源污染的重要原因。水土保持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改善生态与环境,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措施。加强水土保持是搞好江河治理、保障防洪安全的迫切需要。水土保持以解决群众生计问题为前提,以改善农业基础条件为切入点,不仅能够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还能够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促进水土流失区经济发展和生态改善,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福及子孙、举世瞩目的宏伟工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关注,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水土保持工程正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治理水土流失有了很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加强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已成为水利部门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宏伟目标,就加强生态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对水土流失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时期水土保持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充分的认识。无论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看,还是从水土流失地区发展的局部看,无论从当前看,还是从长远看,水土保持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我们要深刻认识水土流失问题的复杂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毫不动摇地坚持水土保持基本国策,切实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着力遏制水土流失,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发动工作,以提升孝感各界的水土保持观念。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水土保持的基本国策以及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难以提高和统一,对《水土保持法》的认识和观念日趋淡薄。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深入地宣传水土保持法规,使我市各阶层深入了解我市水土流失的状况和危害,了解水土保持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营造全市保护水土资源、自觉防治水土流失的良好氛围。增强干部群众对加强水土保持、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自觉建设美好家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水保国策宣传教育,热情为群众服务,使群众知法、守法,强化孝感各界群众水土保持法规意识,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
作为新时期的水保工作,要重点抓好“三个面向”的水土保持宣传:一是通过面向领导干部宣传,让水土保持的“国策”意识体现到政府的行政行为之中,切实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二是通过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使他们自觉参与水土保持治理,保护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三是通过面向生产建设单位宣传,提高他们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自觉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四是积极争取人大的支持与监督,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舆论监督和推动作用,全面规范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行为。
㈡强化领导责任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水土保持工作局面
水土保持不仅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要以对国家和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与水土保持的关系,牢固树立加快发展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政治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实施和完善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追究制,实现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长效管理机制,探索按照防汛抗旱责任制的模式象抓计划生育工作和安全生产那样制定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把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终目标考核的范围,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防止借招商引资之名不依法办事,对“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不能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行政审批中,明确规定没有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不得给予立项目,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行政审批窗口电脑中把水土保持方案设为其他部门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未经水土保持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其他部门办理不了业务,从源头上抓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保障水土保持方案制度落实。
水土保持是一项投资较大,效益长远的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关心支持,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把关,才能把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要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持关系可持续发展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大局,是保障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以及人居环境安全的主要措施。水土保持作为一个经济和社会问题,单靠水利部门一家是很难成功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要高瞻远瞩,既关注近期发展,又考虑长远利益,以全局为重积极支持重视配合才能有所作为,才能保证水土保持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㈢完善配套法规,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三同时”制度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有关部门把配套法规、规章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出台了《孝感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维护正常的水土保持工作秩序、实施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证。但近年来有法难依现象仍然存在。《水土保持法》明令规定“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目前仍未真正得到落实。“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全面实施,是我市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我们要把握好这个机遇,加快推进与武汉市水土保持领域的对接,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水保交流合作。在切实执行好《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水法》等法律以及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政策的同时,我们要向周边地区和兄弟单位学习,从健全法规的方向出发,加强地方配套水保法规建设,规范各项建设工程按照生态城市的建设标准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提高全民的水保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水土资源的强大氛围,依法制止各种破坏资源与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开发建设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以及个人承包的坡耕地的水土流失,可以依照制定的水土保持法规的有关规定限期治理,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纳入法制轨道,通过监督执法,有效控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要求,抓好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收费权,以及对有关开发建设行业、部门、单位、个人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权“三权”的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各有关单位、企业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对周围水土保持的影响,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政府应该重申要求在城镇改扩建、房地产开发、道路改造、建厂等开发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核准报批阶段都要求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按照“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及“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工程完工要与主体工程统一验收,各项量化指标必须达到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水土保持措施不落实的不得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我市生态环境。
㈣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加强城市水土保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日益成为制约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必须认真审视人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关系,无论是建设什么样的城市,都须强调开发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是城市生态系统的物质基础,城市要获得持续性发展,必须有良好的环境基础。我们不能忽略城市水土流失,城市生态环境的破坏,不仅影响城市市容景观,同时也影响投资环境,阻碍和制约经济的发展。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必须不断更新理念丰富水保工作内涵,统筹考虑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目前我市遏制新的水土流失工作已是时不我待形势所迫,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城市建设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把水土保持与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环境美化结合起来,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共同搞好城市水土保持工作,使城市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以预防为主,预防、监督和治理相结合,监督和防治城市开发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修建公路、旧城拆迁等)和企业造成的水土流失以及城市开发建设中的建筑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沿河岸防护林、水源保护区的水源保护林建设等,立足开发一片、建设一片、保护一片,注重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以防治水土流失为根本要求,以保护城市水土资源,改善和美化城市环境为目的,使我市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水土保持监测作为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基础性工作。新形势下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越来越重要,越来越迫切,这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我市水土保持监测业务的开展,更好地支持孝感水土保持规划、治理与监督工作,服务于各种公益性需求。监测站的建设与发展,将及时、准确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分析水土流失危害,确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服务孝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项目治理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水保监测及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是构筑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但目前我市各级水保监测站的性质与监测工作的性质不相符,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监测网络运行维护等经费没有正常渠道,队伍不稳,制约监测预报工作的正常开展。推动监测工作的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功能,必须推动我市监测机构体制改革,通过体制改革从根本上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水利部部长陈雷同志在2009年水保工作会议上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是一项利国惠民的公益性事业,要纳入公共财政框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运行经费,争取将监测网络运行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我们应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用足用活党的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积极谋划将我市各级水保监测站定性定编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尽快解决,最大限度地促进各单位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全面发展、和谐发展。
㈤建立多元投资机制,深化社会水保工作
加快水土保持科学发展,投资是保障,搞好城市水土保持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水土保持是一项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水保工程的实施,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群众收入,保障了社会各方的利益。水土保持作为一项社会性工程,其投入也应具有社会性,在我市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应统筹考虑从各种渠道增加水土保持资金尤其是配套资金,使社会各届都能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
当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实施扩大内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为我们争取水保项目、争取上级投资提供了极大机遇。积极研究探索投资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增加投资规模,寻求解决水土保持投入不足问题。2009年至2011年中央拟投资我市1.2亿元(含地方配套)用于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我们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促进水保项目顺利展开。“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的全面实施,是我市水保发展面临的又一重大机遇。要积极协调争取我市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与武汉市水利领域的对接,加强与我市周边地区在水利领域的交流合作,提高地方财政对水土保持的资金投入。
新形势下的水土保持工作,要积极探索市场引导的方式,按市场经济要求,明确治理水土流失各方的责、权、利,以法律规定保护广大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合法权益。明确所有权,拍卖使用权,保证谁投资、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以此鼓励和吸引各行各业、集体和个人通过投资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开发工作,让治理者从中得到更多实惠,以拓宽资金渠道,加快治理速度,调动广大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形成水保为社会,社会办水保的格局。
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无论从当前看,还是从长远看,加强水土保持遏制水土流失在孝感经济社会发展中都显得十分重要。我们要深刻认识水土流失问题的复杂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毫不动摇地坚持水土保持基本国策,切实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以长远的眼光谋划水保,以全局的意识抓好水保,以科学的态度发展水保,努力维护好建设好孝感生态环境,促进孝感“两型社会”建设,推动孝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