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二级单位职能 >> 正文
1、承担水库工程管理,担负水库枢纽工程安全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库防汛抗旱调度规程、水库防洪预案,保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负责灌区东西两条干渠上段及其建筑物的安全运行管理,承担灌区农田的农业灌溉管理,制定灌区供水计划并协调供水矛盾,落实供水水价征收政策及水费征收工作;
4、担负水库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申报、立项及方案实施工作;
5、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担负水库辖区内水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水行政法规,依法保护水库工程设施;
6、合理开发利用水库水土资源,开展水库库区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