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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水利局
孝水许不准字〔 〕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你 ( 你单位 ) 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 ( 标准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 ( 二 ) 项、
,决定不予水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水利厅或孝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 提起行政诉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