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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防办,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防办关于开展防汛抗旱专项资金检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和省防汛应急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请各地收到通知后,本着对国家、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迅速成立专班,认真开展自查,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月下旬市水利局将组织专班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