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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局属各相关单位、科室:
建国几十年来,我市兴建了点多、面广、数量大的各类水利工程,基本上形成了完善的水利工程防洪、灌溉和排涝体系。这些水利工程相互补充、相互配套,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和效益。而搞好这些水利工程管理,是能否可持续、充分地发挥工程效益的首要条件和必要措施,全面地、科学地、规范地抓好水利工程管理,不仅必须,而且十分紧迫。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推进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基层水管单位实际,制定了《基层水管单位达标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现将《办法》及标准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基层水管单位达标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一)乡镇水利管理站达标考核标准(试行)
(四)泵站工程管理单位达标考核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