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将饮水安全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于2005年试点开始,相继在棠棣镇的李园村、赵棚镇的邱湾村、辛榨乡辛榨村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实施了饮水安全工程。
在平原及浅丘地区,人口居住比较集中,主要推行集中式供水,在偏远山区,人口居住比较分散,主要建设单村供水工程及分散式供水工程。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安陆实行三级项目法人责任制。安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乡镇集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日供水规模一般在200吨至1000吨;二类是中心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日供水规模小于200吨,三类是分散式或联户供水工程。一类工程实行一、二级项目法人责任制,即市饮水项目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饮水项目办公室分别为一、二级项目法人。一级法人负责主要材料、设备的招标采购及水厂工程建设,二级法人负责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征地补偿、土石方开挖及回填、供电电源建设、水源工程建设及管网安装工程建设。二类工程实行一、二、三级项目法人负责制、对于这类工程:一级法人负责主要材料、设备的招标采购及水厂建设的技术指导,二级法人即乡镇饮水办公室负责水厂建设,三级法人即村、组一级项目办主要负责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征地补偿,土石方开挖及回填,供电电源建设、水源工程建设及管网安装工程建设。三类工程实行三级项目法人负责制即由村、组农户完成分散式或联户供水工程,市、乡二级项目办验收合格后实行国家政策资金直补到户。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后,饮用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饮用水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减少了疾病,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减轻了农民取水的劳动强度,解放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深受农民的欢迎,被农民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