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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以鄂发改投资【2008】1340号文下达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8年新增8.27万人的计划任务,总投资413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908万元,地方配套1227万元。
本批计划的安排原则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安排2008年工程建设进度较快的地区,要求确保2009年3月底以前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须作出书面承诺。
按照新的政策,本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标准为人均500元,大悟、孝昌两县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中央补助比例为80%,其他县市区中央补助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