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水价改革工作。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特别是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改革,既密切关系到农民 负担和农村社会稳定,同时也密切关系到水管单位的生存和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转。各地要根据《水价办法》规定和《通知》要求,积极探索既能减轻农民负担又能确保水管单位良性运转的双赢办法。
二、要明确重点,抓住水价改革的实质。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旧的水利工程水费收取办法已经废除。当前水价改革的重点是,改进供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新的水费收取体制和收取机制,改革以往农业供排水中乱收水费、乱摊水费、搭车收费、截留平调水费的弊端,促进供水服务到位、水费收缴到位,做到供用水双方满意。
三、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水价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根据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农业供水逐步推行两部制水价制度,是国家水价改革政策的方向,各地要结合本地农业供用水实际认真研究,稳步推进。但鉴于目前农时紧迫,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先行试点。其他地方,如无特殊情况,今年暂按市物价局、市水利局孝价管[2003]24号《关于下达2003年度全市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执行。计划试行两部制水价的,请迅速准备有关资料和数据,并拟定具体水价方案,经 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程序报批。
各地在执行《水价办法》和《通知》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市水利局反映。 附件: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水利工程水价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