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要求,2007年12月18日-26日,市水利局副局长程新和同志率领市水土保持科、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执法专项行动督办组,赴孝昌、大悟、应城、安陆、云梦和孝南等地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
从督察的情况来看,我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此项工作,行动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做到了组织、机构、人员、经费、任务、责任“六落实”。各地在开展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涌现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大悟县水利局和基层法院联合执法,严肃处理拒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私营采矿业主;孝昌县水务局在县电视台开辟了“水保监督执法专栏”,媒体跟踪采访报道活动情况,取得了好的效果。
程新和副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地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绩,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落到实处。对拟上报的违法违规典型项目,党组要认真把关。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继续完善各项保证措施,积极推进各阶段工作。工作进度较慢的县市,要抓紧时间,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尽快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保证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同级人大、政府和政府其它相关各部门的支持,齐抓共管,联合行动,为下一步开展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四是要依法行政。要以大中型项目为重点,以执法检查和通报曝光为手段,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将我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推向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