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努力营造水利发展环境
(2010年3月24日)
同志们:
新年伊始,中央、省、市纪委先后召开了多次会议,对全国、全省、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局党组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09年我市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会上,胡茂书局长将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受局党组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
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水利系统在市纪委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创新、突出实效、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水利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抓教育,思想防线得到进一步巩固
局党组高度重视防腐工作,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目,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目标考核的组成部分。在开展廉洁从政理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反面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的同时,我们不断增加文化内涵,拓展文化阵地,营造文化氛围,培育文化理念,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为此,我们成立了一个领导小组,组成了一个专班,制定了一个规划,印发了一个方案,设立了一批提示牌,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举办了廉政漫画展、廉政书法比赛、楼道廉政壁画、电子屏滚动廉政格言、电脑开辟廉政专栏、参观红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以廉洁从政典型蒋志刚为主题的湖北大鼓《水官的故事》参加全国调演等系列活动。
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水利局机关廉政文化氛围进一步浓厚,干部职工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系统效能进一步提升,应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抓源头,《实施纲要》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年初水利局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在全系统(包括县市区)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并纳入全年考核范围。纪检组协助局机关细化、量化、硬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组织对局属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市局先后清理、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关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制度,有效规范了市直水利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
三是着力抓权力约束工作。在建设领域实行“双合同”制,所有新建水利工程项目在签订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时,全部签订了廉政合同;在局属各未设置纪检监察室的单位都聘请了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共22人);重点建设工程邀请审计局、检察院提前介入。如对 “三河连通”工程的建设标底进行了提前审计,在徐家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试点,同市检察院签订协议,定期检查工程建设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工程施工质量情况,保证了水利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坚持“四个介入”和“三个谈话”制度。坚持介入干部队伍建设,介入机关事务管理、介入工程建设“四制”的落实、介入重大事项的决定。坚持落实本系统戒勉谈话制度、提拔任用廉政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提示谈话制度。
(三)抓作风,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去年初,市委“作风建设年”活动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局直系统“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胡局长就如何结合水利系统实际,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推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行了动员部署。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对领导干部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提醒、廉政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开展党课教育等方式督促改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学风都得到明显改进。2008年取得政风行风评议优秀单位后,我们没有陶醉,没有松劲,坚持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从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入手,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胡局长到孝感广播电台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听取群众的意见,解决反映的问题,接受社会的咨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和督办,得到群众满意的效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大力推进水利政务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一年的工作得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四)抓监督,行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开展对惠民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对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保障了抗灾救灾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对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促进了权力的运行安全;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改和正在根治。对局属单位开展财务内审,进一步规范了财务运行。
注重信访举报,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件,凡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属业务部门办理的问题也及时进行了协调处理。达到了纠正错误与教育干部,沉清事实与保护干部,解决问题与鞭策干部的统一。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和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得益于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得益于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任重道远,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希望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少数单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布置多,监督少,检查少;二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廉政教育不够深入扎实,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监督还不到位,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还很艰巨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市直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完善具有水利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水利系统政令畅通
全局要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武汉副中心城市建设、“两型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临空经济区建设、开发区建设等一系列发展战略和我市水利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中央治水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省、市水利政策决策的落实到位。
(二)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能力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改进创新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着力提高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切实纠正领导干部在购房住房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反腐倡廉合力
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既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又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对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敢抓敢管,真抓实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抓好任务分解、有效组织、合理调配、整合力量和监督检查工作。其它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加强对工程建设、财务运行、干部人事、水政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的研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和干部失足。建立健全腐败风险教育机制、排查机制、预警机制和化解机制,全面开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腐败“风险点”查找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知道“危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
二是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是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纠正“空对空”行为,努力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纪检监察工作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第一职责,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防范性,在找准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关口前移,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实。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保证资金安全。
二是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水利建设工程落实“四制”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对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开展机关“问责、问效、问廉”活动,实行效能问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四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继续加强财务监管。
五是抓好信访工作。对信访举报及时排查,认真核实,严肃处理,按时办结,确保信访举报办理质量和实效。
同志们,2010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年,也是推动水利事业新发展的关键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的指导下,按照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快全市水利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